多年前,曾聽過有一個宣傳口號-"有得選好過無得選"。是自我安慰,以為感覺好過很多國家(地區)沒有選舉而已。
真正選舉的目的,是選賢能,盡心盡責服務,以社會利益為福祉。在各項先決條件下,候選人已變成"清一色",將來在議會上也是"同一把主流聲音",這類的選舉是否有意義?有些官員政要已發聲,投票率高低不重要,亦預知會受天氣等因素影響。啊!政府化了一大筆公帑和人力,得出來的結果,投票率竟然不是個重要指標-具代表性,是多麼荒謬的說法。
讓我想起美國黑奴歷史,因為他們的膚色就被剝奪選舉權(投票及被選),國民經過長年累月的奮鬥,最後才得到他們的權利。今天,權利在我們手中,我們會怎樣使用呢?有些人"用腳去表達",有些人"用手去表達",大家不妨安靜下來,想出那是當行的。
神是世界和人類歷史掌權者,賜人自由意志,做應當做的事,行在公義正直上。在壓迫和苦難中,祂仍看顧我們,賜下信心和盼望,在黑暗中與我們同行,為呼求者施恩憐憫,因為祂是我們隨時的幫助。
選舉前,靜下禱告,按主的指示去自由選擇。要選,就想清楚你有的選項,是代表對政府施政和候選人的政綱/往績認同與否,正確投下一票,要對社會和神負責,牢記走在正直公義之路,祂時刻在察看。
你和我可以選擇走一條美好的人生路,是充滿平安和喜樂的,也有天國的盼望,神已為每一位預備了,你若願意,就可以得着救恩,太美好了! 今天就得着這恩典。
🤔💬靜思(思考):
🌈學到了甚麼?
🛐祂吩咐我們要.....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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