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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家相片samuelight8

一次報案室的經歷

為何會到報案室?報案。很多的案件都是受騙和遺失手機,奈何!不幸的事發生了,人們只得面對現實,去報案,希望減少損失或作個交代。


今次,我本着履行公民的責任,把拾到的東西(一張八達通卡)送到警署,希望失主可領回。到達警署後,取了號碼等待,一直呆坐了個多小時,其他的報案者相繼離去(報案-受騙、遺失東西、刑事等),卻仍未輪到拾到遺物的編號,難道拾到遺失物品並不重要嗎?最後,真的忍不住了,往其中一個窗口去查問一下,剛巧有一位警長當值(負責管理),我說明是來把拾物呈報的,可是等了很久仍未得到處理,他回答說其他同事正忙碌中,叫我再等一等。不久,一位警員便為我處理此事,過程都不用五分鐘(等候時間卻接近二小時)。

《附註:很多年前,我也曾在一個地鐵站提款機前拾到一個錢包,剛好遇見巡邏警員,便在現場登記並完成有關手續。》


回想起來,化上那麽多時間是值得的嗎?不如據為己有(貪婪),或丢進廢物箱去(逃避責任)。拾遺不昧不是要嬴取別人的稱讚或嘉許,而是每個人基本的道德修養,也是國民(市民)應有的責任,總希望物主得回失物,歡喜快樂。


耶穌在聖經中說了很多個失物的比喻。例如:失羊、失錢等。當主人尋獲失羊或失去的金錢,他們高興得宴請別人,一起分享喜樂。正如神尋找到失落的我們,大家願回到主的愛中(接受救恩),天使都為我們歡欣讚美,神是多麼的愛我們呢!


 

🤔💬靜思(思考):

🌈學到了甚麼?

🛐祂吩咐我們要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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