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我們談到罪,就是過犯和問責,無人願意承擔(問責制就如同虛設),大家都怕認罪後受罰,烏紗不保。
每天,我們都陷在過犯中(不論你承認或不承認,錯就是錯),不行公義(施行不公的審判),不施憐憫(缺乏關愛的心),不行主道(主所吩咐的)。誰可以說我沒有犯過呀! 沒有理由定我的罪。
人的罪性,根深蒂固,各人不愛神,不愛人,偏行己路,只追求物慾,破壞生態環境,引致災難叢生。卻不肯認錯改過,還以為用自己的方法,在宇宙中尋找宜居的星球(可移民了),這真是捨本續末的愚策。
耶穌被賣受審時,彼拉多(當時的地方高官)找不出耶穌所犯的罪,他為求逃避責任,以為用水洗手就可以不需要負上"流無辜人血"的罪,上帝會視而不見嗎?他的罪不被紀錄,將來不會受審嗎?他只是一廂情願,自欺欺人的行為,上帝必定追究。
當我們願意謙卑來到上帝面前,承認過犯,就必得赦罪和新生命。每天就能行在主道中(敬重上帝,關愛別人),世界就得以改變。沒有行動,一切只會更糟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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